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隆阳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2014-06-04 16:15:09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近日,由保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保山市林业局、保山市住建局,邀请保山市规划局、保山市审计局、保山市财政局、质监部门、监理部门组成验收组对隆阳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隆阳区共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主体工程89户,其中统规统建31套、原址重建8户、翻修加固50户;实施场地平整、院场硬化、院场绿化、围墙建设以及水管架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验收组细化为工程技术、财会档案两个验收小组,采取听、看、查、问的方式开展竣工验收。在听取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各验收小组分别查阅工程档案、财务账目及其他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规模和建设质量情况,随机抽取部分职工进行问卷调查。隆阳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监理单位履行了质量责任和义务,无违规现象。施工结束后,按项目管理要求开展了审计和初验,顺利通过了规划、公安消防、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的专项验收,施工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分别出具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制定了住房分配方案并经职工大会一致通过,住房分配在职工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职工无异意。

经验收组查验,隆阳区危旧房改造主体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经全部完成,任务完成率为100%。完成投资746.419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99.68万元,省级配套89万元,林场自筹7.305万元,职工自筹550.4347万元。工程建设质量合格,资金使用合规,程序合法,职工满意,手续齐全,档案资料完整,数据真实准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竣工验收。(保山市林业局 段修泽 杜瑞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