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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通过市级验收

2014-06-04 16:16:0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昌宁县2008至2013年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于日前通过保山市林业局验收。

昌宁县2008至2013年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面积 86.79 万亩,其中国家级 75.29 万亩、省级 11.50 万亩。项目建设包括森林消防通道建设、林区道路维护、中幼林抚育、补植补造及管护哨所建设,其中森林消防通道建设24.5公里,林区道路维护64.282公里,低效林改造300亩,中幼林抚育2926亩,补植补造68亩,建设管护哨所1个。验收组于5月22日至27日,通过实地查看建设情况、查阅档案资料和核查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后,认为该县公益林项目建设内容与作业设计相符,财务核算规范,档案资料齐备,同意通过市级验收。验收组同时对该县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严格加强公益林项目资金管理。二是要严格工程验收方法和标准。三是档案材料要严格把关。四是重点工程稽查工作要提前介入。五是要加强对公益林的采伐及征占用林地管理。(昌宁县林业局 高雪燕 杨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