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全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和管理力度,着力解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资)金兑现滞后的问题,确保及时足额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资)金兑现给农户,4月上旬,兰坪县人民政府及时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抽调县政府督查室、审计局、财政局、林业局、第四纪工委共9人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在内业数据收集整理的基础上,专项检查工作组于4月16日至5月23日,深入全县八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对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机构、办公设施、补偿基(资)金兑现、使用、档案管理及森林管护人员跟踪调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专项检查工作组将检查结果以书面意见及时反馈给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乡(镇)人民政府,并对今后公益林管理工作提出八个方面要求:一是严格按《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细则》、《云南省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并兑现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资)金;二是限期完善历年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档案材料;三是加强对护林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四是规范基(资)金用途;五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乡(镇)人民政府对森林生态效益效益补偿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森林生效益补偿工作的专题会议;六是要求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七是加大公益林保护的宣传力度;八是明确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天保所从事公益林日常管理工作职责,使公益林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具体的专项检查工作中,县林业局局长李应成同志、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张杰同志多次深入乡(镇)、村、组,与工作组一道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通过此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找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今后顺利推进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资)金兑现和公益林日常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兰坪县林业局 谢雪文 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