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6日,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核查组莅临罗平县,对该县2013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国家级核查。
核查组一行按照核查规程先后深入该县旧屋基乡、九龙街道办事处、国营水沟林场、南盘江林工商开发公司、汇艮木材公司等单位,实地查看了森林资源管护情况及效果、职工转岗就业、职工参加"五险"、国家及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情况。核查组采用查看工程档案资料和实地调查核实相结合的办法,认真查看了天保工程二期实施相关工程档案,核实年度任务计划完成情况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同时深入山头地块、森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与现场核实。
自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以来,罗平县严格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云南省罗平县实施方案》和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林业局局长、政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协调全县15个县直部门合力推进二期天保工程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建设任务。该县工程管理规范、资金到位及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森林管护体系,制定了森林管护制度、护林员岗位职责、森林管护奖惩办法、护林员出勤考核制度,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乡(镇、街道、林场)为单位,将管护面积落实到了山头地块,落实到了具体的管护责任人,明确了管护范围、管护目标。管护区设立了必要的管护设施和标志牌,配备了必要的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严格按制度兑现奖惩,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2013年该县完成公益林中央预算内计划投资105万元;及时划拨109.6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05.79万元,由乡(镇、街道)组织兑现到林权所有者手中;完成森林管护面积126.58万亩,落实管护责任区547个;罗平林工商开发公司、罗平县水沟林场、罗平县汇艮木材公司141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险"共100.77万元。
通过核查,核查组对罗平县2013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县高度重视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工作,工程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指导思想正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成效好,有效解决了森工企业职工就业;工程建设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规范,补偿资金全部兑现到林权所有者;工程实施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了生态得保护、林业得发展、农民得实惠、森工企业换新颜的目标,同意通过国家级核查。(罗平县林业局 唐永 李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