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曲靖市林业局主持召开了"曲靖市天保工程2013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评审会",经讨论、评估,一致同意该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2013年11月,云南省下达曲靖市天保工程改革奖励性经费中央预算内投资270万元,建设任务为天保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个森林管护站建设,其中新建7个森林管护站、维修加固2个森林管护站。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天保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天保工程资金安全和效益,做到实施项目早计划、早部署、早准备、快完成,6月20日,由曲靖市林业局主持,邀请市财政局和项目实施县(市、区)林业局的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组,分别对麒麟区、沾益县、罗平县、师宗县、会泽县、宣威市共6个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
评审组在听取各个实施单位对实施方案情况介绍的基础上,仔细审阅了实施方案图、文、表等有关材料,一致认为,6个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共包含9个森林管护站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与省下达计划任务吻合;实施方案图、文、表齐备,特别是建筑专业类图、文、表详实,基本符合要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准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趋于合理;组织管理及保障措施有力;内容和格式符合《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天保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云林天保〔2013〕1号);联系实际,实施方案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意通过评审。
评审会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力争于今年年底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形成固定资产的,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只限使用于建筑主体工程上,不得用于运杂费、配套工程费、接待费、办证费等;工程竣工后,由县级林业局组织初验,提出验收申请,逐级上报曲靖市林业局组织竣工验收。
评审会由曲靖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糜劲功主持,曲靖市天保退耕办主任辛严惠和市财政局领导分别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曲靖市林业局 崔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