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宁洱县重点从四个方面切实把林下经济作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紧抓实。
一是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快森林宁洱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宁洱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生物药材、野生动物、果蔬等林下经济作为重点产业。结合县情和林情制定了《山区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宁洱县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为全县林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为促进林下经济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完善政策扶持,推动发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积极鼓励和优先考虑林权所有者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发展林下经济,建立政府引导、银行与林农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促进林业、林农、林业企业和农村信用社共同发展。出台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和《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治县委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发展林业经济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鼓励投资者,奖励引资者,着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兴办民营企业。制定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现代庄园经济实施方案》,将多家林业重点经济组织纳入庄园经济进行打造,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专项谋划。
三是创新服务,引导发展。健全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林下经济发展做好森林资源确权、资产评估、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等服务工作。结合实际编制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方案》,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林农走专业合作集约化道路,因地制宜地指导组建了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10个。在全县有林业用地的85个村民委员会分别配设了一名林业技术推广员,在27个村民委员会成立了村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站,为林农、林业专业合作社提供多层次、多角度的信息服务。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定期聘请专家,集中或分散进行技术培训,向农民传播新的经营理念。引导林农、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进行森林资源资产保险以提高林农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是示范带动,龙头拉动。通过典型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广大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积极鼓励引导林下经济从一家一户松散型发展模式向"公司+基地+农户"集约化模式转变,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鼓励种养户搞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实施品牌战略,不断做大做强林下经济。
目前,宁洱县林下经济经营利用面积达124.76万亩,2013年,实现林下经济综合产值21484.26万元。其中林下种植发展种植面积5.86万亩,产值8149万元;林下养殖发展226500头(只),实现产值4694.26万元;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实现综合产值8625万元;森林景观利用开发利用面积0.87万亩,实现旅游收入16万元。(宁洱县林业局 白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