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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到云南指导检查工作

2014-08-12 09:24:41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国家林业局基金管理总站今年重点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和湿地保护工程资金稽查,要求各省区上半年完成自检自查,下半年由国家重点抽查。8月4日,国家林业局基金管理总站稽查处开始对云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和湿地保护工程资金开展重点稽查。

8月10日,国家林业局基金管理总站李冰副总站长及稽查组成员一行5人专程到云南省林业厅,听取自检自查工作汇报。汇报会由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沈光善主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冷华作专题汇报。冷华就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和湿地保护工程资金自检自查工作,从工程方案、项目管理、资金到位与使用、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做了详细汇报。国家林业局基金管理总站稽查处倪晓杰处长通报了前期对丘北县检查的初步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李冰对云南的自检自查工作和工程与资金监管给予了肯定的评价,并就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三条要求和期望。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工程和资金监管。虽然云南对资金监管工作已经做得扎实了,但云南是重点林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林业建设的任务还繁重,工程多投资大,资金监管的难度很大,所以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三个安全"。二是认真履行稽查职责、依法依规和科学监管。稽查职能已经由单纯"合规性"稽查向"合规性与成效性并重"转变,稽查人员既要检查工程与资金的合规性,又要检查评价工程建设成效;上级稽查部门还要认真履行好对下级部门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三是加大整改力度。稽查的目的是"一查二帮三促进",希望云南对检查组查出的问题认认真真进行整改,做到"件件有回声"。厅稽查办、天保办、湿地办、计财处和基金站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厅稽查办 李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