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护林员?

2015-09-23 11:14:52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答:(1)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林单位是护林员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级辖区内护林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

     (2)新聘用的护林员要经过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才能上岗,主要培训内容应包括《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典型涉林案件解析、护林员职责、森林防火工作措施等内容。经过培训的专职护林员,依法核发《护林员证》,并配备一件印有森林防火标志的马甲。经过培训的季节性、临时性护林员可配备一件印有森林防火标志的马甲,不发《护林员证》。

     (3)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管护区域、管护责任和奖惩措施。

     (4)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护林员档案,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对护林员的表现、业绩以及补助待遇等纳入本人档案。

     (5)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护责任合同,会同当地政府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