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2015-08-25 18:26: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厅滇中新区分局局: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职权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5﹞1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2015年7月31日,省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公布了包括我厅在内10个省级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我厅行政权力共计261项,涉及行政许可35项(含7个子项)、行政处罚136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22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职权30项。为依法履行职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行使主体、责任主体、职权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依据救济途径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处室(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行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职权,原行使的直接面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职权未列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不得继续实施。要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依据开展工作,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处室(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调整和完善意见,以便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障依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由各处室(单位)提出,报厅人事处,经厅开展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程序报送省审改办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

三、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各单位要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依法履职,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省林业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可通过登陆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机构编制网、云南省林业厅网站查询,也可直接登陆http://qingdan.ynbb.gov.cn。

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

抄送:各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