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从切实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入手,拓宽融资渠道,提升服务效果,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林业改革。
查缺补漏,加快推进全州集体林权登记发证进程。针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中各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承包率不高,部分已确权的集体林地还未发证等问题,协调、指导各县市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查缺补漏工作,加快推进全州集体林权登记发证进程。经过努力,全州各地比上年新发林权证2639本,新增确权面积9.84万亩、发证面积25.71万亩,共完成改革确权432461户684953宗2057.80万亩,确权率达99.5%,均山到户率达96.6%;发放林权证431346本,发证面积达2048.49万亩,林权证发放率按面积计算达99.5%。
跟踪服务,努力拓宽林农融资渠道。根据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协调、指导县市成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经过努力,全州13个县市都已经建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并开通了林权管理信息系统,搭建了林权交易平台,进一步规范了林权流转管理,有效拓宽了林农的融资渠道。目前,全州流转林地8180宗,涉及林地面积达72.86万亩,流转金额达2亿多,其中新增流转林地745宗,涉及林地面积12.24万亩,流转金额达5529.52万元,其中集体统一经营林地2宗,涉及林地面积1.3万亩。与此同时,全州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8288.16万元,涉及林权抵押面积43.10万亩,其中农户贷款金额68588.62万元,涉及抵押面积达30余万亩;与上年相比,林权抵押贷款增加22822.4万元,抵押面积增加18.602万亩,农户贷款金额增加18697.06万元。
加强指导,全力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州各地把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作为有效提高林农抗市场风险能力、降低林农参与市场竞争交易成本的有效手段,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组建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规范化的原则,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目前,全州共建立林农专业合作社133个,加入合作社农户达29457户,合作社经营林地面积达25.12万亩,其中被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认定为"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达21个,推荐上报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个,推荐上报省级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个,申报第三批省级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