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洱市林业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题,以大抓造林绿化、建设"普洱国家森林城市"为主线,以抓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为载体,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功被思茅区命名为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
两个到位,为精神文明创建奠定坚实基础。一是领导到位,为精神文明创建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每年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形成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二是投入到位,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硬件设备。为各科室配齐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相机等设备,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全面优化办公条件。
三个坚持,为文明暨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提供措施保障。一是坚持制度建设,让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章可依,规范林业行政行为,确保林业行政行为依法、规范、文明、科学运行。二是坚持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真实有效。三是坚持环境建设,服务规范高效,突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抓好单位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确保办公环境和生活区的整洁优美。
道德建设效果显著,社会责任落实,为创建文明暨花园式单位活动提供了不竭动力。一是思想道德建设紧抓不放。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精心组织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二是爱岗敬业成为道德风尚。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活动,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对干部职工进行道德规范宣传教育。三是积极参与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文明社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开展文明单位、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等群众性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