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昆明市级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保障退耕农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昆明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积极对接协调,筹措退耕还林市级补助资金近1个亿,于近日下达各县(区),用于兑现退耕农户基本口粮田折现补助。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是对2013年任务当年剩余50%的市级补助资金予以全额拨付,以及对2013年任务2014年应拨付的市级补助资金按70%予以拨付。
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就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必须严格按照《昆明市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暂行办法》和《昆明市市级退耕还林实施管理办法》规定,严格退耕还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设置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补助资金兑现原则上通过财政惠农政策"一卡(折)通"方式发放,实行集中管理,一户一卡,一个存折发放。三是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此项资金必须在2015年3月底前兑付完毕,并将兑付情况按时上报昆明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级将根据兑付情况组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