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8.04亿元,同比增加1.47亿元,增长122%,创历年新高。通过有效管理利用林地资源,为推动云南经济发展再做贡献。按照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政策,全省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中5.89亿元返还州市和县级,超年度财政预算指标1.09亿元。结合国家从2015年起森林植被恢复费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管理的政策要求,经多方积极努力争取,于年末成功追加财政预算指标1.09亿元,并于2014年年底将全额5.89亿元如期返还至州市,预算执行率达到123%,较上年度返还5.13亿元增加了0.76亿元,增加了14.8%。全年超额完成征收和返还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