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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展户用沼气报废管理大检查

2015-02-02 14:40:39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户用沼气报废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户用沼气池报废管理制度,2015年岁首,云南省农村能源工作站组织两个检查组,历时13天,分别对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等6个州(市)的21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检查核实。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采用"一查两看"的方式进行:一是随机抽查,在申请沼气池报废的项目县中抽取15%进行核查。二是看档案,查看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户用沼气池报废档案资料是否规范、详实、完整。三是深入村寨走访农户,核对报废原因是否符合报废条件,并核实报废类型。

通过此次检查,基本摸清了户用沼气池报废原因及类型,从实地检查的6个州市情况来看,20个被抽查县区共报废17780户,占总报废数的52.57%。户用沼气池的报废原因依次为工程报废53.94%、正常报废34.46%、灾毁报废11.59%。各地对户用沼气池报废管理工作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要求,规范户用沼气池报废程序,档案资料较规范。各地的报废数与上报数、报废类型等均相符。

下一步,云南省将认真总结此次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力做好相关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户用沼气池报废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应贯彻落实好农业部和省里对报废沼气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将历年来报废沼气池情况摸清并建立规范的档案。二是开展病旧池的维修改造项目。总结去年首次实施的病旧沼气池维修改造项目经验,进一步扩大项目试点范围,对部分正常使用年限20年以上或因灾损毁较轻且能改造、修复的户用沼气池,应纳入病旧沼气池改造计划进行修复,充分发挥其效益。三是加强后续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将后续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公益性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保证服务人员正常工作的基本待遇,从而推动后续服务体系建设有效运转。四是加强农村能源新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根据云南农村新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着力调整云南农村能源投资结构,在稳步有序管理和使用好现有沼气池的同时,加强对太阳能热水器和省柴节煤炉灶的推广和运用,优化农村能源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