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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15-02-13 11:53:15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在2015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526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林业局长会议,是经省政府批准,厅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4全省林业工作,分析研究当前林业发展形势,安排部署2015年林业重点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顺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林业,推动全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点意见:

    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林业改革发展的时代机遇,以深化林业改革为主线,以实施林业十大行动计划为抓手,着力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完成营造林664.1万亩,义务植树1.06亿株,低效林改造406.8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269万亩,森林管护1.99亿全社会林业总产值预计达2300亿元以上

(一)政策研究取得新进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林业重大理论、重大政策、重大措施的研究:与省科协联合开展了"云南省建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战略研究,形成院士专家建议书并获得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并在第十六届全国科协年会上作为重点报告进行了交流;组织开展了云南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评价研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评价报告";积极开展林业"十三五"发展重大课题研究,为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奠定了基础;组织开展了全省林业专题调研活动,评选出优秀调研报告42篇,在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及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等方面进行大胆研究和探索,一批研究成果获得了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和决策运用。

(二)林业改革全面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云南林业改革专项方案》,得到国家林业局赵树丛局长的充分肯定,并印发全国林业系统学习借鉴。积极推进林业重点领域改革,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组织开展了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回头看"活动,全省新发放林权证6万余本;协调省编委印发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为解决长期以来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不顺、机构规格混乱、人员编制不齐、经费保障不力等重大问题走出了坚实的一步;启动了林木权证登记管理、征占用林地使用方式创新、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改革试点

(三)生态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省造林绿化暨林业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建设现场会、造林绿化玉溪现场观摩会、新一轮退耕还林电视电话会议,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派出8个督查组深入16个州市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植树造林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大力加强交通沿线、江河流域、湖泊库区、城市面山生态治理,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绿化美化;完善了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积极推进由县级林业部门统一组织管护的公益林管护体系建设;妥善解决了11521名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组织开展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摸底调查,编制了省级实施方案,完善了新一轮退耕还林与陡坡地治理政策,顺利启动了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低效林改造政策措施,创新森林抚育经营方式和机制,提升了改造质量和效益;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顺利推进,陆良彩色沙林获国家林业局批准作为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湿地保护管理得到切实加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发布了《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了《云南省湿地生态监测规划》,全面完成了全省湿地资源调查和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评估,启动了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新增国家湿地公园4处;农村能源建设工程深入实施,沼气、节柴灶、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分别完成7.97万户、16.32万户、10.61万台,完成率分别为161%、109%、105%;修订完善了《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统一了中央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补助标准、使用范围、补偿方式,提升了公益建设管理水平。

(四)产业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按照"不砍树也致富"的理念,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进一步调控核桃基地建设规模,优化油茶发展布局,适度扩大澳洲坚果、油橄榄种植规模,组织召开了全省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现场会,大力推广实用技术,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全省共完成木本油料基地建设269万亩。积极推进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和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划定国家储备林130万亩,营造珍贵用材林2.6万亩。以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为依托,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完成了国家重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起草了《云南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云南省森林旅游发展的意见》,出台了我省首个森林旅游地方标准。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编制了《云南省竹产业发展规划》并通过国家评审,是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评审的省级竹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林业新兴经济组织发展和扶持力度,向国家林业局推荐上报了18个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按照每户10万元的标准对137个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给予了扶持,5个林业龙头企业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首批国家重点林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了"森林云南"建设省级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第一批认定了15类109个省级示范基地。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与中兴、云药等大企业、大集团开展战略合作,全省签约项目109个,签约资金359亿元,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资源保护管理明显加强。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国家林业局对我省4个县级人民政府进行了考核检查,结果均为优秀。认真落实林地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林地征收占用和林木采伐审核审批。全年共审核审批各类工程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申请1235件、涉及林地面积15234公顷、使用林地定额11861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9亿元;完成森林采伐1500万立方米,占全省采伐限额的47%;办理木材运输证21.7万份,批运木材392.5万立方米。制定了《云南省占用征收林地查验工作规范》,切实维护和加强了涉林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启动开展了全省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工作,为科学经营森林资源和构建全省森林资源"一张图"奠定了基础。全面推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模式,整合林业执法力量,充分发挥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拳头"和"尖刀"作用,提升了综合执法效能;深入开展了全省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等专项行动,并联合云南专员办共同挂牌督办了10起非法侵占林地典型案件,切实加大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全省林业执法机关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5434起,有力地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林区社会稳定;大力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在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林业系统名列第三,得到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六)灾害防控及时有效。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首次启动了《云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I级响应,并派出14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进行森林防火专项督查,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严峻形势,共扑灭森林火灾364起,当日扑灭率达95.8%,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7‰以内,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全省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454.91万亩,防治424.51万亩,防治率达93.32%,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同比减少了3.5%。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新建野生动物疫情监测站8个,确保了全省无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加强鲁甸、景谷地震灾区林业受灾情况调查统计,科学编制灾后重建规划,争取重建资金1.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成立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制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任务分解方案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投入力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从1630万元增加到2800万元,设立启动了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补助项目;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项目资金增长了2.5倍,保护物种扩大到30个;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实现了全省全覆盖,经费投入由2700万元增加至5200万元,作为全国唯一开展这项工作的省份,得到了全国人大和国家林业局立法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全省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全面展开、进展顺利;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发布了《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南》,编制了《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一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分别获得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批准实施。

(八)国家公园建设取得新突破。国家林业局、云南省人民政府、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共同组织有关院士、专家和全国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在昆明召开了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国内外主流媒体相继对云南国家公园建设进行了全面报道,极大地提升了云南国家公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国家林业局赵树丛局长对云南国家公园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中央有关领导及部门上报了调研报告;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第二届国家公园专家委员会;省林业厅编制了《国家公园公共标识指南》,发布了《国家公园管理评估规范》,启动了怒江等四个国家公园申报工作,开展了全省第二次国家公园管理评估,强化了动态监测管理,全面提升了国家公园建设管理水平,为建立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

(九)支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完成了全省乡镇林业站本底调查,编制实施了《云南省乡镇林业站建设规划》,建立了乡镇林业站信息管理系统。整合投入资金2655万元,新建标准化林业站127国家一级木材检查站8个,扶持32个国有贫困林场开展了林区道路、水电、办公用房改造。林业科研项目储备不断增加,科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启动实施了省级科技创新项目,省林科院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强化了林木种苗管理,制定并发布实施林业种苗标准15个,审定认定林木良种35个。林业法制建设快速推进,《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办法》已列入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组建了林业厅滇中产业新区分局。深入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了"百名机关干部到基层、百名基层干部到机关"双向挂职工作,目前已有123名机关和基层干部完成了挂职锻炼;全年举办各类培训140期、培训人员2.2万人次;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5个厅属事业单位类别得到明确;职称评定实现了向基层倾斜,共有340人取得副高职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比2013年增加了180人。"平安林区"建设成效显著,林业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林业宣传、机关党建、国际合作、林业项目稽查、社保、工会、老干部工作及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为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4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国家林业局指导关心和国家林业局驻滇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林业系统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的结果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牢牢把握了"个注重"一是注重着眼大局。紧紧抓住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重要战略的历史机遇,顺势而谋,主动作为,深入实施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十大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生态安全、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三大体系建设,林业改革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现,林业在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作用更加突显。二是注重主动争取积极请示汇报,将林业改革、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应急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保护等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争取国家林业局对云南林业改革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全年争取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71.4亿元、同比增长14%,争取国家林地备用定额4700公顷、同比增长28%,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计划90万亩、占全国计划的18%,为云南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注重工作创新。面对林业改革的深水区、发展的瓶颈期、保护与利用矛盾的突显期,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方法。在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方面,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云南省第二届国家公园专家委员会、第一届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和林业厅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了决策咨询平台;在创新林地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全省风电建设项目创新林地使用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促进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在完善林业投融资体系方面,积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制订了《云南省观赏苗木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经济林木和观赏苗木抵押贷款工作,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55.77亿元,经济林木和观赏苗木抵押贷款突破13亿元,促进了森林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有效转化四是注重舆论宣传。各级林业部门紧紧围绕"森林云南"建设的重点、亮点、热点工作,与媒体合作组织发稿32000多篇,仅国家林业局门户网和关注森林网就采用云南林业动态3200多条,在全国林业宣传工作考核中取得了全国第一的好成绩。《云南林业》杂志和厅门户网站经过改版升级,宣传、服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林业、支持林业的良好舆论氛围。森林城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众热爱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得到加强。五是注重自身建设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聚焦"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完善一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精简下放一批审批项目。据初步统计,仅厅机关各类会议同比减少了53%、文件减少了18%、简报减少了38%,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的时间同比增加10%,"三公"经费较上一年度削减了30%,干部群众满意率达98.5%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林业行风政风得到有效转变,引领林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得到充分释放

总体上看,一年来林业改革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但我们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林业改革任务艰巨。林业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面广,触及深刻的利益调整,矛盾复杂、问题尖锐、任务艰巨。有的林业改革事项缺乏顶层设计,实施难度大。二是林业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监管、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违纪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擅自改变项目计划、调整变更建设内容,有的设备、物资和劳务采购不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一些地方林业项目资金长期积压滞留,极个别单位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严重影响了项目实施。三是营造林质量有待提高。我省每年营造林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但质量考核却总在末尾几位徘徊。2014年"双增"目标考核,全省人工造林面积合格率平均为89.56%,个别州市不到70%,除了前几年极端气候影响外,也充分暴露出重数量扩张、轻质量管理,监管不严、管护不力的问题。四是林业建设投入仍然严重不足。全省林业建设进入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但由于全国、全省经济发展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