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西双版纳州全面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收缴猎枪、猎具,实施禁猎措施以来,随着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各项保护政策及措施的不断完善,保护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全州各类野生动物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各类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很快得到了恢复。
西双版纳州气候条件优越,森林类型多样,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享有“动植物王国”的美称。全州共有野生动物种数756种,其中:已知哺乳动物108种;鸟类427种;两栖类野生动物47种;爬行野生动物74种,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多达129种,这里不仅保存着我国最大的野生亚洲象种群(约300头之多),还较为集中地分布着印度野牛、印支虎、绿孔雀、巨蜥、蟒及全国独有的鼷鹿等珍稀动物。
在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明显恢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野生动物损坏庄稼、伤害人畜的损害案件频繁发生,严重危害到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当地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据统计,1991至2010年全州共发生野生动物损害事件159040起,涉及全州的31个乡镇,受灾人口近80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达2.6亿余元。
2004年以前野生动物损害补偿资金主要由省、州、县各级政府共同筹集,补偿标准低。2005年,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损害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05年省政府一次给予西双版纳州400万元的补助。2006年以后中央财政专门对西双版纳州进行了补助,每年500万元。
同时,西双版纳州组织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缘采取开挖防象沟、架设电围栏和建立野生动物食物源基地等办法来减少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并且采取主动防范工程:扶持受野生动物侵害较重的村寨发展种植业,通过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由种植谷子、玉米、花生等短期粮食作物为主,转向以种植橡胶、茶叶等长期经济林木为主。通过向农户提供补助资金,帮助受灾户改圈、改厕发展养殖业,并利用养殖产生的排泄物作为原料修建沼气池发展农村能源,以提高受灾户生活质量,减少对森林资源的消耗。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改造,在野生动物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内建设食物源基地,主要采取计划烧除、人工促进和人工种植三种形式,增加野生动物的食物源。改善重灾村寨的生产和交通条件,提高农作物复种指数,提高产量,增加农民收入。通过资金扶持帮助群众发展清洁能源建设,为村民无偿安排6平方米的太阳能热水器,减少群众因烧柴需要而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并帮助群众发展以石斛为主的庭院经济。
为最大限度确保受损群众的利益,自2009年11月起,西双版纳州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签订了《西双版纳亚洲象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协议,在全球率先实施了亚洲象公众责任保险。2010年率先在西双版纳州试点开展野生亚洲象公众责任险,并于2011年推广到全部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保险。截至2014年,西双版纳州累计投保4175万元,累计赔付金额近5632.56万元。村民从保险中得到的补偿逐年增加,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也随之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