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宣传中心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在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党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并展开讨论,作出公开承诺。
在学习了文件精神后,大家都积极发言,从个人的工作经历谈收送"红包"的危害。有的同志在讨论中说,不管是何单位何人,他们送你"红包"都是因为你在这个工作岗位上法律法规赋予你手中的权利,他们用财物牵制着你,让你为他们做越线越格的事。送你一百元他想从你这捞到一千元,送你一百元,他们报账时也有可能在单位或公司的财务上就出现送你二百的票据,多数时候甚至会出现"菩萨背名,实则舅子吃肉"。经充分讨论分析后,同志们都表示,这点工资过日子是够了,不拿不吃人家的心里安稳,日子过的也踏实。有的同志表示曾经收到过"红包",能当场退的都退了,实在退不了的都请示过厅纪检监察室,按纪检监察室意见由中心专人保管,用于公事。
最后,宣传中心每位同志都作出郑重表态和公开承诺:绝不收送"红包"。非党同志也积极表态要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越做人的底线,不为"红包"礼金改变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保管财物的同志严肃表态不占用挪用公款公物,做到公私分明。
宣传中心领导要求全中心人员必须严格按《通知》要求,遵纪守法,严格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说到做到。切实端正工作态度,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依法依规掌控好手中的权利,不为名利所累,不为钱物折腰,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并明确以后有人送"红包"能退就当场退,退不了的就报告组织,交由组织处理。同时自己也不要送"红包",不要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