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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林业局“四重四抓”推进“六五”普法

2015-08-10 09:30:3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在“六五”普法工作中,龙陵县林业局紧扣全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围绕“普治并举、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工作思路,突出“四重四抓”举措,以争创和谐林区为目标,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为重点,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力推进林业法制建设。

贯彻精神,重组织领导抓保障。局党委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六五普法规划》及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科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同时根据林业部门实际,每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按计划召开会议部署阶段性普法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全体职工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为林业系统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健全制度,重综合素质抓培训。全局在着力健全完善了《县林业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县林业局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县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的前提下,采取自学、集中学、专题学、座谈学、辅导学等多种学习培训方式,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依法行政规定、涉林法规等内容,不断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5年来,全局职工、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集体学法时间分别达到“80小时以上和120小时以上”的目标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80小时以上、参学合格率达到100%,全局职工学法率、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合格率均应达到100%。

加大宣传,重行政执法抓管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信息等平台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依法行政规定、涉林法规等,5年来累计在《保山日报》、《云南日报》和云南网、云南省林业网、中国林业网等市级以上媒介发布相关信息3600余条次。与此同时,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证的审查审批、内部登记、存根备查等相关制度,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2014年,全县破获各类林业违法案件554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0余万元。

立足实际,重普法创新抓特色。在推进“六五”普法工作过程中,局党委结合林业系统的工作实际,注重抓普法创新突出特色。一是利用“3.12”植树节、“爱鸟周”、“12.4”法制宣传日、森林防火期等重要时段,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在保山市公民中的普及率、知晓率。如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组织开展(召开一次宣传动员会议、举办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发放一本普法知识读本、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开设一期主题宣传栏)“五个一”法制宣传活动。二是根据全县林业特点,组织林业、森林公安、森警等单位联合开展“法律六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活动。如在全县开展“爱鸟护鸟”法规宣传“六进”活动中,5年来共评出优秀作品420篇,累计向学生发放奖励金近20000元。各种特色活动的开展为全县林业建设事业营造良好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