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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森林公安“四到位”抓实“六个严禁”

2015-08-10 16:09:5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年以来,昌宁县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森林公安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做到深学条文、细查问题、实抓实改。

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在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严禁插手土地征用、严禁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做到班子重视、领导带头、方案具体、组织有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组织部署到位。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在全面安排部署的同时,分阶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五不直接分管落实到位。及时调整局班子成员分工,由局班子成员两名副局长和政工监督室主任分别分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行政审批、人事管理及财务等,并行文下发到局属各单位遵照执行。三是自查整改落实到位。全局民警在认真逐条学习六个严禁的基础上,深刻查找存在问题,撰写自查自纠报告,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冒汗、人人触及灵魂、纯洁队伍的目的。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到位。先后修订完善了《民警警诫二十条规定》、《廉政执法约谈制度》、《廉政问责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等多项管理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促进了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