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烧毁木:树冠全部烧焦,树干严重烧伤,采伐后不能作为用材的火烧木视为烧毁木。
(2)烧死木:树冠2/3以上被烧焦,或树干形成层2/3以上被烧坏(呈棕褐色),树根烧伤严重,树木已无法恢复生长的可能,采伐后尚能做用材的火烧木,列为烧死木。
(3)烧伤木:树冠烧伤部分在1/2以下,树根烧伤不严重,还有恢复生长的可能,列为烧伤木。
(4)位伤木或轻伤木:树冠没有烧焦或被烧在1/4以下或树干形成层没有受到伤害,仅外部树皮被熏黑,树根没有伤害,列为未伤木或轻伤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