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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6-10-08 10:54:3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于9月29日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废止由2004年5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

《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的修订出台,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行为,维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林木种子质量,推动林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森林云南"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