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江自治县林业局依法关停了位于国道214公路沿线的两个大型采石场,即416采石场和大河湾采石场,并派出绿化工作小组,在适宜种植林木的地块栽植米径12公分以上、树高3米以上、树冠冠幅9平方米以上的高山榕32株,撒播当年采收的草籽50公斤,设置网长28米、杆高2米的铁丝网杆14根,竖立警示牌2块。
自9月份开展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双江县林业局在全县范围内共清理排查涉及经营性采石、采砂、取土及大型工程建设、移民搬迁、脱贫攻坚等使用林地资源的行为54起,其中,正在使用林地资源的有40起,已停止使用林地的14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森林双江"建设,依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16起有政府批文的使用林地行为人开展自检自查完善相关手续,18起违法使用林地资源的行为人限期恢复原状,2起涉及重点公益林、地处公路沿线面山的石场立刻关停并植树补绿,2起经查实未涉及林地的移交国土部门处理,2起存在林权和国土档案重叠的确权后再处理,14起已停止采石、采矿行为的督促当事人恢复森林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