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85号建议的答复

2017-09-26 09:23:39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对云南省十人大五次会议

0085号建议的答复

 

资武等8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森林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投入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1986年,昆明安宁青龙寺和玉溪刺桐关的起重大森林火灾被扑灭后,省政府采取十条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其中,森林防火经费的保障措施是:以全省有林地面积每年每亩投入5分钱为标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分别按各承担1/3的配套原则(即"三·三"制)统筹森林防火经费,并将森林防火经费"三·三"制配套的措施写进省政府与各州市签订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中,作为每年考核各州(市)、县(市区)政府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一直延续至今。森林防火经费"三·三"制筹措机制建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基本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随着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大幅增长、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工作任务日益艰巨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原有的每亩投入标准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省级财政曾先后于1995年、2000年几次提高补助标准和补助面积。最近一次是2012年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及九届省委第11次常会议决定,将省级投入森林防火经费由0.03元/亩/年增加至0.1元/亩/年,并要求以此标准纳入今后年预算安排。依据2007年森林资源连清第五次复核统计结果数据2476.11万公顷进行测算全省安排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700万元,扣除省级工作经费后下达,州(市)、县(市、区)财政分别按"三·三"比例配套

近年来,虽然省级财政加大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但仍然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我厅已经多次向省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并与相关部门作了沟通和争取。2017年,省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共计下达森林防火资金12660万元,其中,"三·三"制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扣除省级工作经费后下达3220万元,森林航空消防补助4740万元,森林火灾保险补助4700万元。我省是森林资源大省,生态区位重要,森林防火工作十分繁重。今后,我厅将会积极汇报,争取尽快增加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为建设"森林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做出应有的贡献。

 

 

 

 

                                    云南省林业厅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