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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熊猴

2017-07-03 11:00:58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近日,龙陵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好心群众送来的1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熊猴。目前熊猴的生命体征已基本恢复正常。

6月30日中午,龙陵县森林公安局的值班电话铃声突然想起:"喂,我是龙山镇白塔社区的小赵,前段时间救养了1只受伤的猴子,现在它的伤口基本好了,我想为它找一个'新家......"民警接警后,立即驱车前往报警群众家里。

经技术人员鉴定,小猴子学名叫熊猴,在中国分布较少,属于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近危(NT)。熊猴大多生活在山地常绿阔叶林中,种群相对较小,主要以野果及植物的鲜枝嫩叶为食物。由于得到小赵的长期精心照料,"小家伙"的伤口基本痊愈了。

据小赵介绍,3月份的一天上午,他到腊寨电站的江边玩耍,忽然听到江边树林里传来"稀里哗啦"的响声,好奇的小赵走近观察,发现一只小猴子从树上摔落在江边石头上,脚上还流着血,他拿出面包喂它,可爱的小猴子坐起来吃面了......后来他把"小家伙"带回家,用双氧水给它的伤口消毒,经常喂它苹果、荔枝、面包等它喜欢吃的食物。在饲养过程中多次有人出高价买"小家伙",他坚决不卖。

经过90多天养护,看到"小家伙"能吃能跑,小赵决定为它找个救护条件更好的"新家",于是向森林公安求助。森林公安民警计划先观察几天,待确定熊猴的生命体征完全恢复正常后,再为它找个"新家"。

近年来,由于森林公安、野保、小黑山保护区等涉林部门积极向对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警民联合救助野生动物已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