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后,普洱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等部门汇报和协调,得到了重视支持,近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关于做好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普洱市森林公安改革工作;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森林公安改革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将森林公安改革纳入整体改革范畴,通盘考虑,同步安排,协调推进,及时帮助解决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关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把握重点,推动森林公安改革稳步推进,要着眼全局、立足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牢牢把握住林业和公安改革方向,遵循林业和公安工作发展的基本规律,建立符合森林公安实际的现代警务和职能运行机制、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综合保障体制,基本形成系统、规范、高效的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