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陵县森林公安局把收缴的8支改装枪上缴县公安局按相关规定作销毁处理。
近年来,龙陵县森林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以"创建平安林区"主线,以"宣传先行"为引领,严格行使省政府批准的"17项自然保护区和湿地林业行政处罚权"和"1项行政强制权",在县委政府的组织下,整合林业、森林公安、国土、环保、安监、交通等部门执法力量,积极开展"利剑行动""双严""无火清明""木材加工厂整治""缉枪治爆"等铁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非法采沙取石和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携带野生动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在铁腕执法专项行动中,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严格落实"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开展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拉网式"排查,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发挥"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用"铁腕"执法守护边境生态安全。今年上半年,共出动警力283人次,发放各类涉林宣传资料3万多份(册);累计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90起,补种林木4000余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整顿木材加工厂60余家,收缴各类改装枪8支;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5人,林政处罚8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