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6月1日起施行。为加大该条例宣传力度,日前,新平县积极行动,县人大及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制定专项宣传实施方案,动员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该条例,通过召开会议、电视、广播、宣传车、制作标语、进村入户等形式,营造广泛宣传、自觉贯彻执行的良好氛围。
据统计,目前,县级成立三个专项宣传工作组,召开各类专题会议16场次,县城、乡镇集镇集中宣传20余场次,新平县电视台播报条例公告一星期24次,发放《条例》单行本2800册、公告宣传单340份、户主通知书29850份、彩色宣传单15500份、布标120余条、制作录音碟14张,播放录音100多场次,为进一步强化《条例》的贯彻执行奠定了一定宣传舆论基础。
据悉,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02平方公里,境内有较多的珍惜野生动植物资源,该《条例》结合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细化和创新,对保护区保护管理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及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等一一作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宣传活动,将有助于加快推进依法保护哀牢山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共同繁荣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