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林业生态安全,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彝良县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森林公安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同时,下发实施方案,把"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当中,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助推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采取制作宣传牌、印发公开信、悬挂宣传标语等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形式,不断在林区加大相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林业生态环保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安全意识,让更多的人自觉地知法守法,为保护森林资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联防协作,确保信息收集与运用。积极开展与相邻市(县)的边界联防和协作,努力构建与各单位和各乡镇派出所的案件协查网络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强化与辖区内的村组联防能力,深入开展"三情"基础调查,建立健全山情、林情、社情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为开展治安防控提供准确依据,提高林区治安防控能力。
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宣传,严格执行五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源头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以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为重点,加大检疫监管力度,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灾害扩散蔓延。
加强对林区重点人员和重点行业的管理。对林产品加工企业、驯养场所、采伐场、野生动物经营餐馆、林木产品栽培户、林木流通经营业等重点行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准确掌握,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监督,对原材料来源跟踪调查,从源头上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工作。
据统计,截至目前,彝良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97件,其中刑事案件16件(其中非法狩猎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15件,盗伐林木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行政案件181件,共收缴树木12棵、木材 9.535立方米,罚款46.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