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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将部分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放归自然

2017-08-11 09:56:0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去年开始,富宁县林业局委托具备野生动物养殖资质的富宁鸿财养殖合作社开展全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任务,至今已收容救护猕猴3只、眼镜蛇400多条、刺猬10头、鹦鹉2只。

经收容救护点几个月的隔离观察、精心救护、科学饲养,经评估,部分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体质、行为、健康等方面已达到野外放归条件。8月9日,在富宁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的共同监督下,该收容救护点将具备放归条件的2只猕猴、3条眼镜蛇、2只鹦鹉在那能乡那法村民委那龙村小组的大深山中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