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全面推进法治云南建设"决策部署,提高执法公信力,适应新常态下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提出的全新要求,巧家县森林公安局始终把执法规范化放在首要位置,四措并举确保执法"生命线"安全。
严格执法业务培训。针对前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组织法制员和执法民警开展执法培训,强化业务法规、办案流程等教育培训,一方面是加强法制员思想培训,坚决杜绝认识不到位、马虎随意、松懈麻痹的情况发生,一方面办案民警集中学习,集中交流,共同提高执法业务能力。
严格执法场所管理使用。一是落实日常学习,学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规定》、"四个一律"、"执法办案场所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增强民警执法意识;二是落实民警责任,由专人负责执法场所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办案民警具体执法责任,实行"谁主审谁负责,谁看守谁负责"的原则,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完善制度体系杜绝安全隐患;三是落实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四个一律"要求以及相关工作规范,坚决杜绝违反规定不在办案区办案;四是落实使用培训,每季度举办一次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培训,提高民警对规范管理、安全使用办案场所的认识。
严格执法办案程序。民警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案件和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增添和谐元素,增加群众满意度,树立森林公安公正廉洁执法形象。
严格涉案财物管理。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制定《巧家县森林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对涉案财物的移送、接收、保管、拍卖等均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涉案财物的进出库能够安全、准确、高效进行;二是规范管理台帐,建立涉案财物台帐,实行一案一帐、扣管分离制,严格涉案财物登记手续,记明案件名称、涉案财物名称、数量、特征、处理情况、对涉案财物的入库、出库等情况,由法制室负责人签字无误后录入电脑,保证涉案财物信息录入的准确性;三是规范审查流转,在办理涉案财物交接时,由法制员认真、规范审查,重点审查案件承办人移送的涉案财物的名称、数量等是否与移送清单一致,是否全部随案移送,对涉案财物的流转,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四是规范销毁程序,需要销毁的涉案物品,由涉案财物保管部门法制室评估拟销毁的涉案物品、文件确无保管和利用价值,制定销毁方案,报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选择恰当的地点和方式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