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下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茅区等九县(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普洱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方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各县(区)实际,在理顺原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各县(区)无管护主体的国有林全部纳入林场管理。并在没有林场的6个县(区)新建国有林场,将辖区内无管护主体的国有林全部纳入林场管理。确保全市728万亩无管护主体的国有林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通过此次改革,将基本理顺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流失,完成全市国有林场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事业编制落实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到位的改革任务,实现国有林场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活力增强、队伍稳定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