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2018-01-11 17:01:3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南省林业厅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2017年,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根据云政办发〔2017〕22号和云政办发〔2017〕41号文件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将公文公开属性审查纳入办文程序。出台了《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的通知》,明确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或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公文,按照谁起草谁发布的原则,由起草部门于公文印发15个工作日内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修订完善了云南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努力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二是将公开要求纳入到会议办理程序。在编制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等会议方案时,同步明确邀请有关方面列席会议和邀请媒体到会,同步做好通过厅门户网站等公开会议情况安排,及时将会议主题报告上传网站,方便群众查阅。三是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我厅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林业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依法治林、依法兴林,《云南省林业厅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推行政务公开作了明确规定,《云南省林业厅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重大决策听证的原则、实施部门、听证事项、听证代表产生、听证程序、听证监督,责任追究等,并将听证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标准和具体实施的要求。四是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咨询。在制定《云南省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重点规划,起草《云南省凭证运输木材名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云南省核桃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认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多次召开论证会,都邀请法律专家、相关部门、管理相对人、具体执法人员等利益相关方、公共代表、专家参与,就合法性、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2017年10月,成立了云南省林业厅法律顾问室,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对法律顾间的职责、开展工作的程序、方式及权利等进行了规范,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厅制度建设、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以及解决其他涉林矛盾纠纷等方面提出了法律意见书。五是完善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制度。2017年,省林业厅未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六是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公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将我厅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办理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材料清单等各项要求,努力方便群众网上办事。

二、切实做好解读和回应

一是做好政策文件解读。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编制了《云南省林业厅政策解读办法》。《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规定》以省人民政府第208号令发布后,为了便于公众更好的理解《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进行了解读,并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为配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国家公园特许经营项目管理办法》,便于各有关单位和公众更好地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拟定了解读材料上报省政府。在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了新修订的《造林技术规程》解读问答、国家林业局专家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解读《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解读等内容。二是把新闻发布会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2017年,省林业厅有关领导出席、参加新闻发布9次,包括1月12日,命名白眉长臂猿新种--高黎贡白眉长臂猿新闻发布会;2月9日,云南省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新闻发布会;2月28日,《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3月21日,森林防火新闻通气会;5月18日,云南破获特大网络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案新闻发布会;6月1日,"留住最美的它"云南珍惜濒危明星动物见面会;8月4日,"广告精准扶贫"云南省推介产品新闻发布会;11月13日,2017云南·昆明核桃博览会新闻发布会;11月18日,滇金丝猴动态监测启动新闻通气会。三是积极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厅门户网站上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作为林业厅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平台,建立了"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谁负责"的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答复意见)等均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作了公开。四是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和研判。出台了《云南省林业厅舆情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舆情处置进行分工并规范处置流程力求做到舆情常态化监测五是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回应制度。重大突发事件20分钟内向省应急办电话报告,50分钟内书面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2017年未监测到与云南省林业相关的重大、特大突发舆情。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一是认真履行网站监管责任。组织专人对我厅主办的林业网站群及厅属单位自办的网站进行全面梳理清查。林业网站群由16个州(市)级子站,129个县(市、区)级子站组成。经全面清理,关停维护不良或无力维护的10个州(市)级子站、129个县(市、区)级子站,数据全部迁移整合到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直属单位自建网站9个,均在正常使用。二是进一步提升网站功能。2017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4次政府网站普查情况通报,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均为合格。同时,积极主动与省政府办公厅、第三方网站监测单位的协调对接,不断提升网站的管理水平。在网站办事服务和公众互动方面,省林业厅门户网站包含"厅长信箱""公众互动""常见问题解答""监督投诉""办事指南"等多个与公众互动平台,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答。行政审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国家林业局在线审批、林权服务、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等便民办事渠道均可通过厅门户网站直接链接进入。三是加强政务服务热线管理。为加强我厅"96128"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制定实施了《云南省林业厅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管理办法》《云南省林业厅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电话接线办理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查询电话服务行为。2017年共接听20余电话,对所接电话,都能认真记录与回复,坚持服务用语,做到热情有礼、态度诚恳。接话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

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的云南省林业厅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组织协调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和宣传中心共确定了数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了问责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2017年第13次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决定成立云南省林业厅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两位副厅长担任副组长,以"互联网+"为抓手,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信息报送--信息编辑--信息审核"流程执行,专人负责,动态信息实现每日更新,重要会议、事件、政策相关信息做到当日发布。在管理机制方面,发布了《云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保密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维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两个办法,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站管理机制。三是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按照《云南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处室、单位定密责任人或处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及责任人,做到责任分解、层层把关、风险共担,较好地处理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四是注重抓好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云南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条例和规定纳入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全厅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工作领域和范围,不断规范全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全省林业部门网站群,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信息与服务,努力为群众办事和查询信息提供方便,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