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在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创新体制机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凸显五大亮点。
整体工作明显领先 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机制、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妥善安置富余职工等各项改革任务,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激发了国有林场活力,实现了保护生态、保障职工利益两大目标,建立了有利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民生、有利于增强发展活力的新体制。
生态保护明显加强 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共计安排不低于1亿元的资金投入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隆阳区核定长期护林员91人,将年管护经费152.88万元列入区级预算,各林场生态得到了有效保护。多年未见的熊猴、云猫等珍贵野生动物也重新在各林场出现,央视《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等栏目对腾冲、隆阳国有林场改革保护生态做法进行了报道并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升 保山市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中,根据建设内容积极配套项目和向上争取资金逐年解决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改革期间通过融资6亿元,向上争取和整合资金2.37亿元投入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职工利益保障明显改善 18个林场全部由企业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改制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隆阳、龙陵、昌宁使用中央国有林场补助资金补交了改革前拖欠职工的"五险一金"121.12万元;隆阳、龙陵、昌宁、施甸在改革中落实了林场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基层站所职工福利待遇的有关政策;腾冲市将90名富余职工工资纳入财政全额预算逐步过渡到退休;全市落实了"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
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林场在保护好现有资源的条件下,将国有林场森林旅游、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纳入同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共引入社会资本2.3亿元发展项目15个,实现收入7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