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新平县召开《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动员会,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要紧密结合"七五"普法,充分利用会议、报纸、电视、宣传栏、标语、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集中时间、人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全民动员,在全县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按《条例》赋予的职能职责,结合"山山有领导,段段有人管,重点有人盯,责任全覆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从严从实做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野外火源管控、资金保障、队伍建设等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林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在全社会形成爱护大自然、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确保《条例》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据悉,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玉溪市具有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三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是玉溪市依法保护森林资源迈向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是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和大力发展各项产业的基础和保障。《条例》共7章48条,以国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立法依据,紧扣当前玉溪市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细化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