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在原区划管护责任区的基础上,重新优化整合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完成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网格化设计,建立三级林长制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
由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任总林长,各乡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保护区、林场负责人任片区林长,管护员任网格林长。实行无重复,无交叉,无空缺,全覆盖管护模式,有效解决森林资源"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实现"山有人管、责有人担"的管理目标,形成"网中有格、人在格上、事在格中、一岗多责、一员多能"工作格局,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恢复、发展。
全区共确定11个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单位,331个管护责任区。管护合同统一采用《思茅区森林资源管护合同》,由管护责任单位与管护人员签订,不再分别签订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平安林区创建等管护合同。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的管护劳务费,由区级整合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工程、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等项目统筹资金,根据各管护责任区管护工作量及难易程度,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安排发放。
建立三级林长制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是思茅区林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该体系的建立标志着思茅区林业行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实现了森林资源管护"一张图",切实提高了管护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