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十个加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规模,杜绝浪费林地、浪费定额和借项目建设为名圈山圈地现象发生。
二、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与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批准有关法律规定,强化各种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全过程服务和监管工作。
三、加强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制度、林木采伐公示制度和森林、林木凭证采伐制度,坚决打击超限额、超计划和无证采伐林木行为。
四、加强木材运输及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加强对木材收购、运输、经营加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五、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侵占和破坏自然保护区、湿地及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资源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森林火灾防控管理。重点抓好组织机构、防灾责任、扑火专业队、设施建设、防灾经费、物资储备、火源管控、应急职守等工作落实。
七、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有效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严防松材线虫等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
八、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建立完善森林资源档案和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健全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管和执法机制。
九、加强涉林舆情及信访案件的处置管理。强化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十、加强对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