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至2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率扶贫办、规财司、云南专员办负责人,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留常的陪同下,深入怒江州调研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建设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贡山县丙中洛镇、独龙江乡,福贡县匹河乡实地调研了解林业产业发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情况,看望了基层林业站所干部职工,并徒步深入独龙江乡孔当村腊配村民小组,走访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于11月29日下午,在六库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州政府详细汇报了怒江州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州委就落实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区行动方案作了表态发言,指出怒江发展离不开林业、离不开草地,林业和草原是怒江赖以生存的基础,抓好脱贫攻坚要做好"山"这篇大文章,怒江有信心在国家和省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在听取汇报后就怒江州提出的生态护林员指标、森林防火建设、退耕还林还草指标等请求帮助解决的事项逐一作了答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把怒江州作为生态扶贫典型样板,将生态保护、国土绿化、生态产业等一系列的扶贫措施向怒江州倾斜,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创新脱贫思路模式,为全国林业生态脱贫创造成功的样板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要求:州委、州政府要加强对怒江林业生态脱贫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行动方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政策、人才保障,并细化分工、定期开展考核;怒江州要利用好各项政策资金,加大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并在落实国土整治过程中向扶贫任务较重的县(市)、乡(镇)倾斜;强化相关方案的实施落地,州林业部门要指导好各市(县)细化目标,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贫困户,对重大贫困项目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州政府要加强林业生态扶贫的资金监管,落实约束机制,杜绝形象工程,严肃查处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冒领林业扶贫项目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林业扶贫领域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出一起、绝不姑息;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挖掘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发展林业产业、带动扶贫人口精准脱贫致富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宣传国家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林业产业政策和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