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的公告
为规范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社会和经济等多种效益,实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13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云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的规定,现将《云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建议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19年4月11日前反馈至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650224 传真:0871-65011364 电子邮箱:ynlygov@126.com)
附件:云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
求意见稿)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