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36号建议的答复

2019-08-21 16:06:58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19〕250号

 

杨明武等2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森工企业职工工资待遇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二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工程区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森工企业职工,克服困难,艰苦奋斗,做出了重大贡献。通过工程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工程区森林资源持续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森工企业职工得以妥善分流安置,林区民生持续改善,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国家和省级历来都非常重视天保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的生产和生活问题,把妥善分流安置实施天保工程后的森工企业富余职工作为工程实施的头等大事和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并给予了相应的资金支持。自2015年起,国家三

 

次提高了天保工程国有林森林管护费补助标准,从2011年的5元/亩,提高到2018年的10元/亩。宁蒗县的天保工程经费也从2011年的2182万元提高到2018年的2667万元,增长了485万元,森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三、2018年3月20日至26日,我局牵头,与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成调研工作组,赴丽江市宁蒗、华坪、永胜3县,对其辖区内的宁蒗县宁蒗林业局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华坪县华坪林业局、华坪县林产公司,永胜县碧泉林业局、森泰公司等7家森工企业,专门就森工企业职工待遇低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向省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提高森工企业职工收入。从我局的多次调研情况来看,代表反映的职工工资待遇低的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除丽江市外,如在大理州剑川县的森工企业红旗林业局2017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仅为2.53万元。

四、天保工程一期是国家根据森工企业职工人数,按照每人每年管护5700亩森林人均1万元的标准来测算并下达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天保工程二期则是国家按照天保工程区的国有林森林管护面积,每年每亩给予5元的森林管护费。我省在进行天保工程二期资金和任务分解落实的时候,充分考虑了妥善分流安置因实施天保工程造成的森工企业富余职工的因素,按照管护面积、职工人数两个方面来进行资金测算和安排。对国家安排的5元/亩(2011年标准)的天保工程国有林森林管护费,根据各地的国有林管护面积按照3元/亩的标准统一进行分配。剩余的2元/亩,全省统筹,按照人均2.4万元/年(2008年全省社平工资)的标准,根据各森工企业的职工人数进行分解,安排森工企业职工上岗就业,管护森林,不足资金4106万元,由省财政每年予以支持解决。在今后的天保工程规划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将采纳代表的建议,继续按照各地的森林资源和森工企业职工人数等实际测算并下达天保工程相关资金。

五、宁蒗县人民政府在地方财力比较薄弱的情况下,给予森工企业职工500元/月·人的补助,非常值得肯定。同时,宁蒗县也要按照以县为单位建议统一管护体系的要求,统筹资金,做到分流安置的森工企业职工、管护的森林资源面积、管护经费的合理配置,减少职工收入与地方的差距,以免引发新的更大矛盾,确保林区稳定。

六、根据中央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要求,为促进资金分配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可用于支持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的林业发展支出、农业生产发展等中央和省对下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已分别整合为相关专项。2018年,省财政共下达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省级林业发展资金37.65亿元、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6.4亿元,这些资金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要求,均纳入了统筹整合范围,主要以因素法测算切块下达至各州(市),省级不指定具体项目,充分简政放权。宁蒗县应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以争取相应项目资金,同时,充分发挥森工企业在林地资源、人员技术上的优势,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上,向森工企业倾斜,促进职工增收。今后,省级在下达相关资金和项目时,将继续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给予支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