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76号提案的答复

2019-08-23 16:10:08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19〕321号 

 

段昌群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打造国家公园当做凸显我省生态优势、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关键工作来抓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国家、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任务。我省的自然保护地划建工作始于上世纪50年代,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第一批划建的自然保护地之一。截止2017年底,全省已划建自然保护区161处,森林公园58处,国家湿地公园18处,风景名胜区66处,地质公园13处,世界自然遗产地3处,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1处,面积约占我省国土面积的14.32%,重要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地区纳入各类保护地,云南9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以上的重要物种均得到有效保护。

为了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问题,我省于1996年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国家公园这一保护地模式的研究探索。20多年来,我省按照"研究-试点-规划-标准-立法-推广"的步骤,积极探索国家公园保护、建设、管理的有效模式,为建立统一规范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积累了宝贵经验。2015年被13部委列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省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战略部署,以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作为试点区,积极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一、关于国家公园管理和科学决策机制

省政府于2008年确定原云南省林业厅为国家公园主管部门,统筹指导我省的国家公园试点工作。2017年,省政府成立了云南省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林业厅下设办公室,在迪庆州人民政府下设工作推进组,负责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具体工作。试点期间,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了《云南省国家公园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和《国家公园申报指南》。颁布了《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制定了9项国家公园保护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技术标准,开展了一系列国家公园管理政策研究,为国家层面的国家公园顶层设计提供了经验。

我省的国家公园试点工作历来坚持科学的决策机制,2009年起,省政府就成立了云南省国家公园专家委员会,在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管理与申报评估、项目论证、标准编制、能力培训、政策研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云南省国家公园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筹备组建第三届专家委员会。近年来,我局已支持首都师范大学、中科院昆明动物所、云南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省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开展了10余项国家公园的研究项目上。普达措国家公园也与10余个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合作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扩大了试点区的社会影响,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和自然保护地空间规划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将启动省级和各州(市)、县(市、区)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认真进行现状分析、问题研判,研究资源利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内在联系和时空变化规律,全面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提出资源环境短板和比较优势,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乡建设边界等相关要求,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公园建设等关系,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省自然资源厅将坚持底线思维,优先布局关系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经济安全和文化传承空间,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自然资源的科学保护及合理利用,加大生态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力度,为永续发展做好保障。

根据《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等机构管理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职整合调整至省林业和草原局。截止目前,我省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水利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地监管职能及其原来承担的具体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已经移交至省林业和草原局。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资源家底、空间重叠情况、建设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为下一步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和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奠定基础,我局于2019年3月启动了全省自然保护地评估工作,对其他部门移交至林草部门管理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开展现状评估工作。下一步,在评估的基础上,我局将启动全省自然保护地的空间规划研究,为按国家要求做好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工作打下基础。

三、关于特许经营制度

      特许经营制度是世界各国对国家公园经营项目实施管理,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普遍方式,对实现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公平竞争,提高投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提出"研究制定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等配套法规"的要求。在20余年的国家公园探索实践中,我省始终坚持积极探索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模式,并将"国家公园的经营服务项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纳入《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2015年,我局组织完成了"云南省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研究",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起草了《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从国家公园特许经营项目的确立与招标、特许经营协议的订立与履行、特许经营费的缴纳与使用等方面规范了国家公园项目特许经营的整个流程。目前,此管理办法已上报省政府审查。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