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函〔2019〕245号
赵乐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单株碳汇项目,助力我省脱贫奔小康"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意义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全球性问题。国际社会对林业的碳汇功能已形成高度共识,认为林业措施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碳排放权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利用市场机制拓展林业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和促进实现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党中央提出:"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林业碳汇已列为国家对外承诺的2020年和2030年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应对气候变化主要行动目标之一。2018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联合发文《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提出要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优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碳市场在生态建设、修复和保护中的补偿作用。国家及省级林草部门高度重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着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计量监测理论方法研究和标准规范制定,编制完成体系建设总体方案,稳步推进技术体系、数据体系、模型体系、评估体系建设。2018年底,国家林草局印发了《林业草原生态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调要认真实施生态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林草业。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购买贫困地区林业碳汇。根据碳交易补偿方式,结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支持林业碳汇项目获取碳减排补偿,探索面向贫困户的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模式。因此,加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林草部门责无旁贷。
二、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前景
碳排放权交易是基于市场机制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也是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全国9个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的实践,我国国内碳放权交易市场履约机制主要包括配额交易和核证自愿减排交易(即碳排放权抵消)。配额分配是针对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放企业,由政府部门给其核定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有盈余的单位可以将多余的配额拿到碳市场出售,配额不足的单位则到碳市场采购,由此形成碳市场中的配额交易。自愿减排交易(碳排放权抵消),是指国家允许重点排放企业到市场中购买水电、风电、林业碳汇项目等所产生的碳减排量,用来抵消企业的实际碳排放,从而完成碳交易履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自愿减排项目和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和登记。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核证机构核证,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称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可以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交易。
林业碳汇交易是自愿减排交易的一个项目类型,是帮助控排企业完成履约目标的一种方式,是碳市场中为配额交易提供的一个补充机制,是一种多功能优质的生态产品。一是可以为实现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作出贡献。二是可以以低成本方式实现国家确定的到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目标。三是促进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创新和完善。四是让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的主体受益。根据之前全国9个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情况,重点排放企业用于碳抵消的核证减排量只能在规定范围内按照一定比例使用(2017年3月国家已暂停了所有CCER项目,目前国家虽启动了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但仅限于发电行业,对林业碳汇项目作为补充比例尚无明确规定。之前各试点省市规定企业碳抵消量不能高于企业年核发碳排放配额量的1%-10%不等),所以碳汇交易对控排企业来说并不是主要履约方式。但作为碳排放权交易的补充机制,CCER发展十分迅速,截止目前,提交审定的自愿减排项目已达2871个,成功备案项目861个,减排量备案254条。同时全国有26个省开发了98个CCER林业碳汇自愿减排项目。
三、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探索
经过向国家林草局及贵州省相关部门咨询和了解,贵州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的贵州省单株碳汇精准扶贫,于2018年7月8日启动,当时茅台、瓮福、首钢水城钢铁3家公司作为碳中和工业企业代表各自购买了33333株碳汇。单株碳汇扶贫对林业开发利用模式进行了创新,这个项目兼顾了定向性与随机性贫困户的帮扶;同时,项目设置了(个人)发起扶贫购碳和单位购碳两种购买模式。对消费者的每一单单株碳汇都会发放证书,希望通过社交网络传播,来提高对单株碳汇力消费。目前,贵州省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服务平台共上线8个城市17个贫困村的单株碳汇项目。为了平衡考虑计量和监测成本,每株柳杉估算的单株碳汇售卖量为10kg/株/年。通过对单株碳汇售卖信息对比,发现柳杉植株之间的单株碳汇量相差较大,同时各贫困户名下的单株碳汇量差距也较大,因此此种技术体系与当地碳汇管理办法与市场匹配;另外,单株碳汇扶贫未对购买碳汇的具体使用范围明确定义,从林业碳汇开发和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考虑,应用场景的缺失不利于单株碳汇项目的大规模推广复制。贵州省发改委表示,目前的单株碳汇签发只作为扶贫公益,不具备抵消使用的条件。贵州单株碳汇产品成为当地贫困户脱贫的一条路径且推广迅速,离不开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大力支持。
四、我省发展碳汇林业的建议
云南是全国的四大林区之一,森林资源丰富,碳汇总量位居全国前列,是全国仅有的3个碳汇高于碳源的省区之一。同时,云南是国家首批低碳试点省份之一,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增强森林碳汇功能是抵减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手段。借鉴贵州省"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模式,积极发挥我省森林碳汇优势助力全省脱贫攻坚,使良好生态发挥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对促进森林可持续发展、构建生态安全屏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鉴于目前国内碳市场仍在建设之中,相关CCER的政策和管理规定仍不完善,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对"单株碳汇"结合云南扶贫公益等方面的探索和研究。同时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云南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一是提升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林业碳汇的计量和监测体系建设,测准算清林业碳汇,准确反映生态建设成果,体现森林的生态价值。二是加大中幼林抚育碳汇项目的开发力度。从当前云南实际情况看,满足林业碳汇要求,实施造林和再造林的地几乎少有了。但是云南省有相当面积的人工中幼林符合中幼林抚育碳汇开发标准,通过积极开展森林经营措施增加碳汇技术和模式研究,引进企业,选择几个重点区域开展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开发,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论。三是积极开展林业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探索林业碳汇开发交易与脱贫攻坚相结合,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购买贫困地区林业碳汇。同时确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任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逐步提高贫困地区补偿标准。四是鼓励各科研机构、设计院所等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发适合当地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云南有着丰富的森林碳汇资源,目前碳市场上不能交易的森林碳储量和没有额外性的碳汇量同样对减缓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鼓励各科研机构、设计院所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加强对森林固有碳储量等新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的开发研究,为开发新的林业碳汇项目提供方法指南和标准依据。五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引导社会公众深刻认识林业增汇减排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应对气候变化、拓展发展空间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和森林碳汇有偿服务意识,发挥我省的森林资源优势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