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
做好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云南森林自然中心:
自2019年3月1日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以来至4月19日,我省已发生森林火灾39起,同比增加62.5%。未来一段时间,全省仍将持续高温、大风天气,森林草原特别是国有林场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任务异常艰巨。为切实加强全省国有林场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国有林场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防火责任
国有林场是我省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各州(市)林草局、各国有林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紧张起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分片包保形式,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在现有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基础上,主动出击,深入火灾隐患最多的林区一线、林农交错带、涉草区域,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教育,做到入户通知书、禁火令、火灾案例100%入户宣传到位,对辖区林区施工单位要100%宣传到位。
二、采取超常措施,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各地、各国有林场务必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必须处理"的思想,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全面加强林场巡查,严把火种入山关,切实做到林场及其周边的城市面山、森林旅游区、森林公园、林区农家乐、重点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认真落实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做到森林防火期内,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人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排查火灾隐患,狠抓整改落实
各地要深入林场高火险区、敏感地区和火情火灾多发区开展督查,做到重点时段专项督查、关键部位反复督查、火灾多发区蹲点督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和工作漏洞。对违规用火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纵容。
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报送
在森林防火期,要充分发挥瞭望塔、无人机、视频等实时监控作用,充分发挥与周边乡镇、村组的护林联防作用,做到信息协调、信息共享,形成合力。要严格执行24小时双岗值班值守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坐镇指挥带班,防火值班人员、了望监测员、巡山护林员、扑火队员及管护站所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在岗,坚守执勤。各地国有林场要继续坚持火灾信息"统一管理、归口上报、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卫星热点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归口上报,做到火情信息传递及时通畅,确保火情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五、完善工作预案,科学安全做好应急处置
要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森林防火预案、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林区实际健全预警响应、火情监测、火灾报送、队伍调动、联动处置、扑火指挥、舆情应对和宣传报道等工作机制。要强化应急保障,全面检查和保养森林防灭火装备机具,保持应急备用的完好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应急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力争"打早打小打了"。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强化护林员队伍和扑救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坚决防止未经培训的护林员和干部群众盲目参与火灾扑救,严禁组织老人和妇女儿童参与扑火救灾,切实保护扑火人员安全。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