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打击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贸易行动以来,昌宁县森林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严厉打击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方案》精神,迅速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
在辖区内开展清理清查。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经营中药材的药品超市、农贸市场摊点进行了检查,并登记造册。通过检查未发现有存储、销售犀牛和虎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在清理检查中,民警向被检查商户和辖区群众就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教育。
切实强化重点行业管理。强化对辖区各餐饮、中医药、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相关特种行业的监管和检查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的方式,防止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同时,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全面清除网上有关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的信息。广泛开辟信息渠道,及时搜集各类线索,从而快速处置,切断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的链条,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目前,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共出动警力97人次,出动警车26台次,开展宣传教育4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6处,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2处,检查农贸市场5处、中药材摊点8个、首饰珠宝店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