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全面落实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全县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弥渡县林业局采取七项措施确保执法年活动有序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力保障。结合弥渡县实际,制定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检查。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检查组对全县8个乡镇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单位进行全部清理检查;认真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简化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手续,认真做好办理新证、延续换证过渡期的衔接工作,目前,全县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26户,注销14户;做好全国林木种苗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共享。严格按照要求,把信息录入全国林木种苗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重新打印新证,通过二维码可快速查询;完善种苗站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梳理种苗站行政职权5类21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165项,"追责情形"134项;修订完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种子法》宣传和培训活动,累计举办宣传活动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份,培训执法人员120人次,培训生产经营者40人次,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市场,依法保护种苗使用者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森林弥渡"建设用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