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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卫国林业局荣获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称号

2019-02-12 15:51:3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近期,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普洱市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申报与评审办法》《普洱市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标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和评选,经社会公示,命名卫国林业局等8家单位为"普洱市园林单位称号",卫国林业局"卫林小区"等10个小区为"普洱市园林小区"称号。

普洱市卫国林业局积极响应市县关于"生态立市"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一个整洁、文明的企业生产和生活环境为目标,形成了工作亮点:单位领导重视,有绿化管理机构,人员到位,庭院绿化建设管理资金落实,单位的绿化经费占单位建设总投资的8%以上;绿化管理制度健全,认真执行《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无非法侵绿、毁绿事件;把绿化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单位职工有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形成用花草等植物装点办公环境的良好风气;实现新区建设的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的目标,单位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绿化设计合理,植物配置科学,层次分明,可绿化用地全部绿化,形成乔、灌、花、草、藤相结合的绿化结构,绿视率较高,具有较高园林艺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