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县森林公安局茂兰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称,在德胜村芦篙箐组罗某某家后院树上掉下一只猫头鹰,请森林公安局派人前去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这只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猴面鹰,对其进行了全方位检查确认猫头鹰并未受伤后,将猴面鹰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观察,经过两日的观察和悉心照料,猴面鹰的体力恢复良好,符合放归条件后,民警将猴面鹰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