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验收情况,德宏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省级验收评分91.13分,评定等级为优秀。
改革前,德宏州原有5个林场,大部分以木材生产为主,总经营面积33.22万亩,林地面积26.81万亩,森林覆盖率79.36%。由于长期管理体制不顺,一直存在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等多种管理体制并存的局面,面临着资源管理弱化、基础设施落后、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困难等问题。
2016年6月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和省国有林场改革要求,德宏州各级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改革各项工作,通过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了"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事业编制落实到位,林场职工安置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林权纠纷调解到位,林地林木核权到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到位,管理制度健全到位,森林资源监管到位"的改革目标任务,为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通过改革,一是统一为公益属性,把原5个林场整合优化为4个,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市属林场名称统一调整为"XX县(市)国有林场",国有林场主要职能职责调整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提供生态公益服务、提高生态服务功能等,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了原多种管理体制并存的局面;二是落实编制,保障职工权益,结合实际核定编制93名(其中:重新核定编制32名),在职职工按照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参保率达100%,保障了职工权益;采取工作调动、购买服务的方式妥善安置了17名富余职工,安置率达100%;三是保障财政预算投入,累计投入各级改革资金3381.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6.34万元,省级资金1000万元,州级资金335万元,县市兜底改革成本1600.33万元),国有林场财务管理采取独立预算或专帐管理的方式,人员经费、购买服务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四是加强基础条件能力建设,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0年)》,在"十三五"期间完善提升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制定出台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意见》《德宏州林业局关于印发德宏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宏州林业局关于印发德宏州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完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六是摸清家底谋发展,改革后国有林场总经营35.29万亩,林地面积30.17万亩,分别增加了2.07万亩、3.3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2.9%,通过森林资源调查、清产核资,全面摸清了家底,结合实际编制了森林经营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理清了发展思路和方向。
德宏州将再接再厉,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提升改革质量,全面做好迎接国家验收准备工作,切实发挥国有林场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态安全屏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