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公安局、禄劝县转龙镇党委、政府、禄劝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在轿子山保护区转龙片区中槽子村委会开展了《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暨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主题宣传活动,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保护区转龙镇全体巡护人员、4个村委会主要负责人、24个村民小组长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现场座谈培训、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座谈会上,昆明市自然资源公安局3位民警用生动、直观的形式讲解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乱砍滥伐林木,不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并举报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和使用、食用、非法利用珍稀野生动物制成品的行为,一旦违法,必将严肃处理;轿子山管护局局长对《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规定进行了解读;转龙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代表转龙镇党委、政府对学习贯彻《条例》、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现实紧迫性和轿子山保护区的生态旅游产业对带动转龙镇旅游小镇建设、产业发展、助推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性,确实加强轿子山保护区生态保护。二是村、组两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宣传贯彻好保护条例和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公告精神。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本次培训精神迅速传达到群众中去。三是要主动履行好保护区监管职责,敢于和涉及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案件要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上报党委、政府、保护区管护局或自然资源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条,张贴国家和云南重点野生动物海报20余张。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管护局干部职工和保护区周边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和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利于逐步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氛围。
据了解,《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通过,于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