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昌宁县完成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12.81万亩。
昌宁县坚持生态区位优先、相对稳定、数据衔接、保护等级同步更新和自主性原则,完成了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区划界定后全县省级公益面积为12.81万亩,全部为非天保工程区,在原面积11.5万亩的基础上增加了1.31万亩,布局在全县9个乡镇和5个林场。
据悉,目前区划界定数据通过省级审核并完成成果上报工作,待省林草局批复后,昌宁县林草局将根据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资料,进一步完善林权所有者信息,做到林权所有者面积不重一亩,补助不少一分,切实保障林农利益,让林农实实在在享受到生态建设的成果,充分调动林区农民爱林护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