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89号建议的答复

2020-09-28 17:18: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字〔2020〕25号

柳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三湖”径流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建设资金补助标准的建议》(第028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十三五”以来对“三湖”林草生态建设支持情况

“十三五”以来,省林草局安排玉溪市“三湖”生态保护修复中央和省级资金2.75亿元。其中,抚仙湖(径流区3个县)2.07亿元、杞麓湖(径流区1个县)0.31亿元、星云湖(径流区1个县)0.37亿元。“三湖”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8.29万亩,草原生态治理修复试点项目0.4万亩、珠江防护林1.7万亩,先后开展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退耕还湿项目、星云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退耕还湿项目、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退耕还湿项目。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国有权属每年每亩10元、集体(个人)权属每年每亩15元。每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20.85万亩,补助资金1520万元。2016年以来启动实施非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天然林实行全面保护,每年停伐管护和补助资金631万元。通过重大工程实施,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与修复。目前,“三湖”径流区(4个县)总林地面积294万亩,森林面积238万亩,森林覆盖率44.6%,草原面积290万亩(83年监测数据),湿地面积48.99万亩,自然湿地面积47.1万亩,抚仙湖径流区湿地保护率93.39%,星云湖径流区湿地保护率95.97%,杞麓湖径流区湿地保护率89.61%。

二、关于“建议从省级层面统筹提高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和资金投入,保障种、管、护资金需求,确保玉溪“三湖”径流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的答复意见

近年来,通过大规模造林绿化,我省可用宜林地资源越来越少,宜林地结构和分布发生较大变化,剩下多为生态脆弱区和困难造林区,造林成本和管护成本不断攀升。面对林草生态建设的“新常态”,省级部门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汇报沟通,建议国家提高重点生态工程造林补助标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十三五”以来,天保工程、重点防护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小专项”等项目人工造林补助已由300元/亩提高到500元/亩,封山育林补助已由70元/亩提高到100元/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补助标准已由300元/亩提高到400元/亩,还草种草补助已由100元/亩提高到150元/亩;造林补贴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补助由200元/亩提高300元/亩,低效林改造和竹林补助由100元/亩提高150元/亩。同时,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标准也不断提高,国家级国有公益林由8元/亩提高到10元/亩,国家级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由15元/亩提高到16元/亩;省级国有公益林由6元/亩提高到10元/亩。二是省级财政加大“三湖”保护治理投资。省级财政通过安排一般性公共预算和发行政府债券落实资金12亿元,其中抚仙湖6亿元/年,星云湖和杞麓湖3亿元/年。三是推动玉溪林草金融创新。国家以利用开发性政策性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为突破口,推动林草金融创新,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林草生态建设,破解林草生态建设资金不足问题。为抢抓金融创新的历史机遇,省林草局积极争取将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PPP项目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林草PPP试点项目,推动项目融资,高标准实施径流区造林绿化工程,解决造林标准偏低,长期造林不见林的问题。

立足玉溪市“三湖”径流区生态建设的实际,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对推动我省林草生态建设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汇报沟通继续争取林草生态工程提高造林和管护的补助标准;二是支持玉溪市与国家部委的汇报衔接,积极将符合国家规划、投资补助政策的“三湖”保护修复项目特别是第三方参与实施项目,给予优先申报争取中央资金的支持。三是支持用好信贷政策融资。支持玉溪市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和林业政策性贷款要求,组织有一定收益或稳定盈利模式的“三湖”林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开展金融贷款,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林草生态建设。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7日

编辑:杨希娴